为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满足医院学科发展,拟组织实施2024年合同制护理岗位人员招聘工作,为依法、规范、科学做好合同制人员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此次共招聘合同制人员15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附件1。
其中,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不予聘用),含2023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签订过劳动合同、未缴纳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研究方向、技能和其他条件;
5.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6.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含);
7.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当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并在毕业时需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二)不得应聘情形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在“大连市友谊医院”微信公众号和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护理岗位采取现场报名形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5月31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
3.报名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三八广场8号,大连市友谊医院住院部5号楼6楼机关602人力资源部。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及顺序为:
(1)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并A4纸打印,本人签字
(2)个人简历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4)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
(5)登陆学信网(www.chsi.com.cn)下载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验证码在有效期内)和学位《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成绩通过尚未发证的需提供成绩单或成绩查询截图);
(7)所获得的各类奖励、荣誉证书等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3)-(7)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如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未通过,可在规定的时间内修改或补充资料再次提交。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后,参加考核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以“大连市友谊医院”微信公众号和官网通知为准(不再以电话等形式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我院官网并保持电话畅通。未按期参加相关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核
分为笔试、专业实践技能考试和面试三部分。
1.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专业实践技能考试。
专业实践技能考试侧重于考察应聘人员护理专业实践技能,满分为100分。
3.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通过笔试及专业实践技能考试形成的初试成绩确定,根据招聘岗位数量由高分到低分一般按不低于招聘岗位数量的2倍(参加考核人数少于2倍的除外)确定。初试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实践技能考试成绩×50%
4.面试。
面试侧重于考察应聘人员言行举止、表达沟通、逻辑思维、应变能力、专业水平等方面综合素质。面试成绩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视为面试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5.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满分100分,初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6:4,考核总成绩=初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后两位。考核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依据总成绩,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成绩并列者,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大连市友谊医院”微信公众号和官网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入围人选按要求到大连市友谊医院健康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的规定的,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需要复检的,应在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间和复检医院由医院确定。
医院考察工作组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听取意见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六)培训考核
期限为自报到之日起1个月内。对于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医院予以正式录用,办理入职手续;对于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医院不予录用。
对于在体检、考察和培训考核过程中,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或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视情况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和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在“大连市友谊医院”微信公众号和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八)录用
对培训考核合格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1.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3. 招聘工作由医院统一部署,由人力资源部、护理部负责组织,由纪委监察室负责监督。
七、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请及时查看大连市友谊医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未及时查看大连市友谊医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关于通知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或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导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咨询方式
1.联系地址:大连市友谊医院(大连市中山区三八广场8号)住院部5号楼6楼人力资源部,116001。
2.咨询电话:0411-82731828
纪律监督电话:0411-82718822-6029
电话咨询时段: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
附件:1.2024年大连市友谊医院合同制护理岗位人员招聘计划表
大连市友谊医院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