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礼貌接诊,文明待人,热情服务,态度和蔼,一视同仁。
二、 廉洁行医,拒绝接受患者馈赠的“红包”、物品。
三、 拒绝接受临床促销费,坚决抵制商业贿赂。
四、 根据患者病情,因病施治,合理检查,规范开药,不售假冒、伪劣药品。
五、 严格执行物价规定,公开收费标准,执行患者住院 “一日清单制”。
六、 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七、 及时、妥善处理和反馈患者投诉。对违诺者,一经查实,按国家法规及《大连市友谊医院职业道德奖惩规定》严肃处理。
八、 监督举报电话:
8:00点-17:00点: 82716444(纪委)、
82718822-6206(医教部)、82718822-6308(护理部)
夜间及节假日: 82714346; 82718822-2312(总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