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知识问答(农民工医疗保险部分)
1、参加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哪些待遇?
答:农民工参保缴费次月起享受如下医疗保险待遇:
1、住院医疗的,医保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依据医院等级不同分别为500元(三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费用,农民工按医院等级不同,个人负担比例分别为20%(三级医院)、15%(二级医院)、10%(一级医院)。
2、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3日内的医疗费用与住院费用一并结算;
3、在门诊做恶性肿瘤放疗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比例为20%,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0%;门诊做肾透析的,个人负担比例为20%,统筹基金支付80%。
4、转诊异地治疗的,住院起付标准为800元;起付标准以上费用个人负担比例为30%,统筹基金支付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