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预算及数量
1.项目名称:大连市老年病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2.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3万元
3.采购数量:法律顾问服务机构1家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取得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注:截至开标当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 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四)技术要求
(一)服务对象:大连市老年病医院。
(二)常年法律顾问工作内容:
1、日常法律咨询;
2、起草、审核、修订各类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修改审查;
3、对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或对重大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4、协助医院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每年进行至少两场普法讲座,提供有关法律信息和法律咨询;
5、应邀参与医院的对外合同谈判;
6、工作日期间每周有一个工作日在大连市友谊医院现场办公。
(三)工作职责
1、供应商应严格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依法履行工作职责;
2、供应商应根据法律规定尽职尽责的完成委托事项,最大限度的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3、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接受与采购人存在利益冲突的第三方的委托代理其诉讼或非诉等活动。
4、供应商在办理各项法律事务中应当保守采购人的商业秘密,非由法律规定或者采购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供应商接受委托后,如发现采购人提供虚假证据及所述案情严重失实,有权终止代理。
6、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认 真负责地履行法律顾问工作的职责,按时参加法律顾问工作的相关活动,在授权 委托范围内依法提供法律服务,切实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
7、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对采购人已经发生的法律纠纷及风险提出法律意见,根据医院舆情监控,一旦有问题出现,对医院有影响,需要随时随地配合医院进行网络舆情的处置,避免扩大舆情。必要时供应商应在工作日24小时之内,非工作日48小时之内向对方出具律师函。
8、供应商应当及时告知采购人有关诉讼案件的代理工作情况,对采购人了解委托事项情况的正当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9、采购人处理医患纠纷时,如果采购人需要,乙方应当指派法律顾问参与和患方的调解、谈判。
10、采购人委托供应商修改、审核的相关合同,供应商一般应当在收到合同后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修改、审核意见;但采购人委托供应商修改、审核的合同数量较多或较为复杂时,双方可协商延后提交合同修改、审核意见的时间。
(四)、供应商为本项目服务所指派的主办律师(具体指本项目负责人)应持有律师执业证书,应具有法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律师从业经验。所投入的其他服务律师均需持证上岗。
2、为保证采购人项目实施的质量和效果,供应商所委派的律师,应具有符合相应服务实际工作需要的综合性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实际委派的律师及数量应与响应文件完全相符,不得随意调整;确因人员离职等原因调整的,须提前报经采购人同意。采购人对供应商专业服务团队人员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有权提出调整更换意见;如供应商拒绝接受且无正当理由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服务合同履行。供应商及所委派的主办律师,须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流程等相关规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行业执业规范等有关规定,在受托范围内开展相关服务,服从管理,接受监督。
(五)服务时间要求
供应商在接受采购人分配任务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采购人安排的具体服务内容,并出具符合相关规定的证据资料。确因非供应商主观原因需延长服务时间的,应当分别报采购人批准,但不再另外加计固定费用。
(六)责任承担
供应商在履行法律顾问职责过程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约定或由于主观过错等原因造成采购人损失,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相关要求
1、供应商接受采购人委托,到外地为采购人处理法律事务时,所需办案费用由采购人负责,且上述费用不包含在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的律师费中。
2、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要求,保持与采购人的业务联系,处理有关的法律事务;若甲方急需,供应商应在合理时间内及时为采购人提供法律服务。
3、采购人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与供应商指定律师保持联系,采购人应及时向 供应商提供真实资料、文件,并创造必要的办公条件。
4、供应商所派律师如因故不能执行职务时,应提前告知委托单位并重新派遣符合执业资格的律师继续履行相应职责,如因供应商工作不及时导致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5、供应商保证合同期内为采购人尽心工作,不玩忽职守,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采购人必须向供应商提供真实资料、如实陈述,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评审规则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1年(以实际签署合同所确定的服务期起止时间为准)。
2.采购人落实下一年度采购预算的前提下,保持合同的连续性,且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价格不变,采购人对供应商进行工作考核,考核评价结果良好者,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据本次采购中标结果续签合同,合同累计服务期限(含首次合同)不得超过三年,需一年一签。续签前,乙方需提供信用、资质等相关证明。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合同金额的50%,待一年服务期结束后,付合同金额的剩余50%。
甲方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开具有效增值税 【普通】 发票,乙方未向甲方开具有效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4.验收:按照项目需求、响应文件及合同、国家及行业标准验收。。
(七)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公告时间:自发公告之日起3个日历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9日13:00点分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0日13:30
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大连园酒店四层会议室
联系方式:0411-82700690 藏老师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