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大连市友谊医院全自动自免化学发光分析仪采购项目
2. 预算金额: 5万元【全自动自免化学发光分析仪1台】☑项目预算(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3. 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1.一步法测试速度:≥360测试/小时;
2.两步法测试速度:≥300测试/小时;
3.检测原理:酶促化学发光;
4.定标方法:内置主定标曲线、可2点校准,支持6点定标;
5.操作模式:支持随机、批量、急诊多种操作模式;
6.加样针:4根;
7.样本位:≥96个,可随时更换、添加,样本条形码智能识别;
8.样本管规格:支持原始采血管、真空采血管和微量样本杯等;
9.样本稀释:支持样本自动稀释功能,一次稀释可供多个项目的检测;
10.样本识别:标配样本条码扫描,自动获取样本信息;
11.试剂位:≥24个,可随时更换、添加;
12.试剂冷藏:支持24小时不间断试剂冷藏;
13.试剂识别:支持试剂条码扫描,自动获取试剂信息;
14.试剂混匀:独创的振摇混匀功能,满足不同工艺振摇混匀需求;
15.试剂加样方式:液面探测、余量监测,堵针报警、空吸报警;
16.反应杯:≥1000个,自动排杯,可随时散装添加;
17.反应杯类型:一次性反应杯;
18.反应杯加载:自动加载和卸载,余量不足自动报警;
19.软件系统:图形化操作界面,≥15寸触控屏操作,支持LIS系统双向数据传送;
20.全天候在线远程技术支持和维护;
21.废液处理:废液智能监测排放,过载提示报警;
22.异常情况处理:实时自诊断、自处理、自保护;
23.仪器维护:一键保养功能;
24.加样精度:20ul-50ul为测量值进行物理测量,CV控制在2%左右;
25.携带污染率:<1.0ppm;
26.相关系数:≥0.999;
27.精密度:CV≤5%;
28.本底噪声:≤100RLU/s;
4、质保期要求:质保期至少2年,提供售后服务承诺
5、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生效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个日历日内。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具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截止至开标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公告时间
时间: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6日
四、报名时间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9日
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14点
地点:大连市友谊医院
文件内容:报价单和相关资质材料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0日14点
地点:大连市友谊医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七、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办法:
符合采购需求,最低价为成交供应商
八、付款方式:
①.合同签订,且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正常无故障运行至少240小时(以下简称“正常运行”)后(资质材料齐全且开具合格发票并入库) ,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
②.设备正常运行12个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60%。
③.剩余价款10%作为尾款于设备正常运行后 18个月付清(无息)。货款支付后乙方仍按照承诺的保修年限予以免费保修到期满。
④.乙方申请甲方支付款项前必须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若乙方不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笔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同时,乙方不得因此而停止工作。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遵守本协议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约定。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大连市友谊医院
联系方式:0411-82700690